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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成教本科生毕业论文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2026-05-13 15:38:54毕业论文访问手机版248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成教本科生毕业论文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适用于 2026 年毕业论文答辩学生)
 
答辩结论为“通过”的论文须按要求提交最终版论文材料方能获得有效的论文综合成绩。论文材料有以下任一情况的,均为不符合要求 :(1)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最终版论文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完整;(2)查重报告、AIGC 报告与论文版本不一致;(3)论文检测不是在指定平台进行,或未采用大学生版;(4)论文查重相似率 30%及以上;(5)疑似 AIGC 占比 40%以上;(6)论文未按答辩组意见进行修改。
论文综合成绩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一、答辩结论为“通过”的论文
1、若按时提交最终版论文材料且材料符合要求,则论文综合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1)答辩评分 = 三位答辩教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计算结果保留 2 位小数)
(2)论文综合成绩 = 指导教师评分 ×40%+评阅教师评分 × 20%+答辩评分 × 40%   (计算结果保留 2 位小数)
2、若未按时提交论文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 ,则本学年论文综合成绩记为0 分。此后学年中 ,学生不能再次参加论文答辩,应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论文材料 ,论文综合成绩记为上述公式计算结果。超出最长学制年限后 ,不能重新提交论文材料。
二、答辩结论为“不通过”的论文
学生无需提交材料,本学年论文综合成绩记为 0 分,学生应在下一学年重新进行论文撰写和答辩。超出最长学制年限后 ,不能重新进行论文撰写和答辩。
三、答辩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论文
1、若按时提交修改后的论文材料且材料符合要求 ,则论文综合成绩记为 60 分。
2、若未按时提交修改后的论文材料或提交的论文材料不符合要求 ,则按答辩结论“不通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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