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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育学院函授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及要求

2021-11-22 21:42:47成人教育访问手机版116
 
 
毕业论文撰写是综合检验函授学员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保证函授毕业论文质量,对函授论文撰写和评审规范要求如下:
一、论文撰写基本程序
1、由教学点根据主办院校对函授论文指导老师的通知要求来分专业聘请指导教师。各教学点在统计好各专业的人数后,根据考生的专业、填报的论文题目和论文初稿,安排与专业相符的指导教师,函授毕业生应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商定论文写作事宜。
2、确定论文选题。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既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又能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努力能完成。函授毕业生要根据个人的能力、兴趣及从事工作情况自拟更明确的具体题目,先写出开题报告或论文提纲,在指导老师指导下才开始撰写。
3、论文撰写与修改。函授毕业生应在收到指导教师指导意见后一个月内将论文初稿送交指导教师审阅,然后根据指导教师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在规定的时间里将修改稿交寄指导教师审定,经审定的论文再寄回给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论文的指导和修改一般采用电子邮件和电话形式进行。
4、论文评定与答辩资格审查。论文指导教师应对考生的毕业论文写出书面意见,并要求学生提交专业的查重网站报告。需要参加学位申报的毕业生须经过福建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位办的查重资格审核,如审查不合格(抄袭率超过30%)须参加重新参加师大组织的论文答辩。
指定查重网站有:  知网本科论文查重入口:http://www.vtxe.pw/check/cnkipmlc.html
5、毕业论文答辩。对符合毕业论文答辩资格的考生,将由各教学点上报福建教育学院教务处申请安排毕业论文答辩事宜,在收到教务处同意安排答辩的时间后方可组织答辩,届时福建教育学院教务处将组织老师和管理人员下到教学点监督检查。
二、论文撰写基本要求
1、论文选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与指导教师协商确定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题目。
2、论文的写作必须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综合应用学过的知识对实际问题进行分析、阐述,并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或方法。
3、论文应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结构严谨,方法科学、语言通顺、格式规范,有一定的创造性,论文正文内容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
三、论文指导要求
1、指导教师聘任及管理:由教学点组织实施论文指导工作,聘请我院教师参与指导。
2、论文指导过程:各教学点根据要求提前安排教师指导学生论文开题,学生应当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就论文的题目及研究的方向、研究的背景、研究的可行性、研究的意义等问题与指导教师沟通交流,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以及学院教师的研究特长安排指导教师,然后告知学生指导教师的联系方式。指导老师与学生之间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指导交流。
3、毕业论文成绩:由论文指导成绩50%+答辩成绩50%组成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入学生成绩册,论文装入学生档案。
四、其它事项
1、毕业论文的撰写应是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在指导教师审阅、认可后方可定稿。
2、准守诚信科学、诚信论文的规则,严禁论文剽窃、抄袭等行为,一旦发现,论文成绩为零,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论文作者进行严肃处理。
3、毕业论文须提交该论文的查重报告,符合规定要求的方可给评定成绩。
4、各教学点应保存每位学生论文的电子文档及论文指导和答辩过程性材料。
附件1:福建教育学院函授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附件2:福建教育学院函授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附件3:福建教育学院函授本科毕业论文封面及论文评定表
附件4:福建教育学院函授本科毕业论文指导记录
附件5:福建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管理规定
附件6:福建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成绩评定标准
附件7:福建教育学院论文指导老师情况登记表
附件8:福建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查重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