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第二节 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二、实践意义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综述
一、国内研究现状及综述
二、国外研究现状及综述
第二章 现行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的不足
第一节 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单一
一、有限责任制占主导地位
二、个人独资制缺失
三、特殊普通合伙制发展进程缓慢
第二节 注册会计师行业多头监管和协会职能缺位现象明显
一、多头监管
二、行业协会职能缺位
第三节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规定滞后且适用主体狭窄
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规定滞后
二、法律责任适用主体狭窄
三、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
本章小结
- 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多元化
- 第一节 明确合伙制事务所的主体地位
二、鼓励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
第二节 允许设立独资制会计师事务所
一、独资制会计师事务所的优势
二、设立独资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制度安排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制事务所之适度保留与逐步取缔
一、有限责任公司制事务所的适度保留
二、有限责任公司制事务所的逐步取缔
第四章 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制度
第一节 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法律体系
一、统筹修订冲突的法律法规
二、提升监管法律制度的法律效力
第二节 明确监管主体职责并建立协调机制
一、明确监管主体职责
二、建立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机制
第三节 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并发挥协会自律作用
一、坚持行业协会的独立地位
二、发挥行业自律优势
第五章 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制度
第一节 健全民事责任制度
一、明确界定利害关系人
二、确认独立审计准则的合法地位
第二节 明确相关主体法律责任
一、明确主任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二、明确行业监管主体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一、完善民事赔偿责任机制
二、细化处罚规定且加大处罚力度
结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