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提升辅导,就找秀文网,秀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网络教育 >  毕业论文 > 内容页

谈重婚罪的认定及处理(论文提纲)

2021-12-06 17:44:18毕业论文访问手机版246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在婚姻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等方面受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的不良影响,对我国一夫一妻制度发起了严峻挑战。随之而来的是,破坏一夫一妻制度的重婚现象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了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和谐。虽然我国刑法将重婚行为上升到刑事犯罪的高度加以打击,但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对重婚罪的认定仍存在争议,这就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重婚罪认定难的问题,重婚罪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利维护。本文通过对典型案例的研究,发现当前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并不能满足实践情况的需求,因此,本文基于现实案例,对重婚罪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本文正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结构与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为重婚罪概述,针对重婚罪的认定问题,笔者选取了三个在司法实务中产生了明显争议的典型案例,进而指出典型案例中存在的争议焦点与疑难问题,之后介绍了重婚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当前我国对重婚罪的认定存在一些分歧与争议,笔者用典型案例导入,指出相同的案件事实,在认定中却得出截然不同的定罪结果,并指出重婚罪认定中存在着我国法律难以解决的疑难问题。为了更好地认定重婚罪,笔者对重婚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进行了深入分析。第二部分为重婚罪认定中的疑难问题。该部分内容有:事实婚姻的具体认定,事实婚姻在理论界存在很大争议,是我国重婚罪认定的关键。事实婚姻部分主要论述了事实婚姻的概念、事实婚姻的效力、民刑法中事实婚姻的区别和事实重婚的认定。另外重婚罪认定中的疑难问题有:瑕疵婚姻的重婚问题、“一夫同日娶二妻”行为、“固定情人”的重婚问题、已婚者变性后的重婚问题、宣告死亡中被宣告死亡人重婚问题。第三部分紧承上文,对我国重婚罪认定难产生的原因进行剖析。重婚罪认定难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实体法上的不足,主要体现在:刑法承认事实婚姻与婚姻法相关规定不符、“以夫妻名义同居”规定过于简单。二是程序法上的不足,主要体现在:诉讼程序启动难、立案难、取证难。第四部分基于前文,提出解决我国重婚罪认定难的相关建议。实体法上的建议主要体现在:统一司法解释中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明确“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内涵、重视疑似重婚的新现象,放宽重婚标准。程序法上的建议是实行重婚案件公诉制。
导论
一、选题背景
二、研究方法
第一章 重婚罪概述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一、典型案例简介
二、认定分歧与争议
三、争议焦点分析
第二节 重婚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一、重婚罪概念
二、重婚罪犯罪构成
第二章 重婚罪认定中的疑难问题
第一节 事实婚姻的具体认定
一、事实婚姻概念
二、事实婚姻的效力
三、民刑法中事实婚姻的区别
四、事实婚姻的认定
第二节 瑕疵婚姻的重婚问题
一、无效婚姻中的重婚问题
二、可撤销婚姻中的重婚问题
第三节“一夫同日娶二妻”行为
一、“一夫同日娶二妻”行为不符合重婚罪的犯罪构成
二、“一夫同日娶二妻”行为之定性
第四节 重婚罪认定中的其他疑难问题
一、“固定情人”的重婚问题
二、已婚者变性后的重婚问题
三、宣告死亡中被宣告死亡人重婚问题
第三章 我国重婚罪认定难产生的原因
第一节 实体法上的不足
一、刑法承认事实婚姻与婚姻法相关规定不符
二、“以夫妻名义同居”规定过于简单
第二节 程序法上的不足
一、诉讼程序启动难
二、立案难
三、取证难
第四章 解决我国重婚罪认定难的相关建议
第一节 实体法上的建议
一、统一司法解释中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
二、明确“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内涵
三、重视疑似重婚的新现象,放宽重婚标准
第二节 程序法上——实行重婚案件公诉制
一、重婚案实行公诉制的必要性分析
二、重婚罪实行公诉制后举证责任的转化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